日本过劳问题研究的思考与借鉴访日本劳动科学(5)
实际上,这五个行业在全国中心以上的城市都有据点,还有趋势表明,在人口密度高的地区发病例子更多。
过劳对国家、社会、企业、家庭和个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记者:过劳会带来哪些风险和危害?
肝付邦宪:经济全球化使日本式的经营从传统型(即终身雇佣和生活安定的传统习惯)向成果主义急剧变化。特别是在大企业中,传统习惯被打破,有人格的劳动开始被轻视,员工的意识出现了混乱,甚至陷入忧郁状态。派遣劳动原则自由化的连锁反应是自杀问题的凸显。截至2009年底,自杀者数连续12年创造了超过3万人的记录。而就目前的报告情况看,今年(2010年)很可能还会保持最坏的记录。
劳动力的商品化意味着人不能通过企业成长,或者说通过劳动应该掌握的社会常识、责任感和熟练技能不会进步,这对熟练技能的继承和共生的认识也会带来障碍。如果这样长年累月发展的话,职场会不会化为连人格和人权都不存在的企业沙漠呢?在那里工作的员工会成为仅把劳动变成以工资为目的的工作机器人。人不能成长的土壤还左右着国家的存亡。人的健全的生存和工作难道不是产生亘古不变道德之心的基本根源吗?
日本社会的特征之一体现在个人默默忍耐、牺牲性的工作方式之上,但这种方式却随着全球化的浪潮被成果主义所取代。于是,能力将每个人差异化,劳动者的人权变成了轻易被忽视的、来自企业的被动劳动方式。“被劳动方式”(并非自主选择劳动方式)往往和违背自己意志的过重劳动相连。如果这种被劳动方式引起疾病或死亡事故,通过报纸和电视等的大力宣传,当然会引起市民的关心和指责,不过到司法判定为止,一般都缄口不提。特别是过劳死,由于证明和劳动条件的因果关系很难,到认定为止困难重重。根据2005年文部科学省的估算,过劳死的经济损失估计有1兆2千亿日元。除了经济损失,事故当事者的家人和亲属还要承受无以计量的悲伤和不幸,也有可能因此沦落到贫困最底层,而要再往上爬则将是极其艰难的事。这些原因的查明和保障被企业性质、行政、司法等的重重壁垒阻挡在外。
记者:您刚提到了“过劳死”,那么请您再具体介绍一下日本在过劳死的症状认定和法律规制方面的做法?
肝付邦宪:过劳表现为不可逆性的症状,容易导致疾病,最坏的情况会导致死亡。由于心理的过重负荷引起的抑郁症、突然筋疲力尽综合症(burnout syndrome)等原因,导致过劳自杀的情况也很多,而过劳死是其中最坏的事态。
根据劳动科学领域多年的研究和临床所见,可能导致过劳的劳动条件有长时间劳动(包括长途驾驶)、精神性紧张、不规则性、劳动密度和休息不足等。此外,在一些脱离一般生活环境条件的作业环境(比如冷冻、冷藏等)下工作也容易产生过劳,但这个事实却似乎还未得到认识。这些异常的劳动条件容易诱发脑血管和心脏疾病等。目前,这种因果关系已在劳动科学研究领域得到了切实证明,但工伤事故的认定还比较困难。理由是证明它与工作的因果关系十分困难,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中被认定的仅有10%左右。按多少的顺序,40岁年龄层到50岁年龄层最多,接着是30岁年龄层。还有过劳自杀也不能等闲视之,但因为得不到企业的配合,工伤事故认定被劳动行政厚厚的墙所阻挡。
当“KAROSHI”成为国际语时,政府也不能放任不管。2000年7月,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颠覆了到目前为止劳灾认定基准。2000年10月,当时的劳动省(现厚生劳动省)为了重新研究认定基准,召开了专家会议。根据会议结果,为限制时间外劳动,于2001年12月出台了厚生劳动省、劳动基准局长通知。这就是“关于脑血管疾病及虚血性心疾病等(由负伤起因的除外)的认定基准”,其内容是:“发病前1个月大约100小时,或者发病前2个月到6个月每个月大约超过80小时的时间外劳动被认可的情况,能判定业务和发病有强的关联性”。
日本过劳研究的理论根据、研究思路与重点课题
记者:请问日本学界如何开展过劳研究?
肝付邦宪:在过劳研究的初期,主要是以纤维产业轮班工作产生的产业疲劳为着眼点。相关成果刊登在1924年的劳动科学研究第1卷,并且已被视为经典的学术论文。随后,过劳研究主要以劳动科学为主要理论基础。这是一门应用性科学,要求研究者们必须坚持作为科学家的正确判断力,实事求是地对待研究课题,保持态度中立性。
文章来源:《日本学刊》 网址: http://www.rbxkzz.cn/qikandaodu/2021/0225/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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